体竞字[2015]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各行业体育协会:
体育总局已颁布了《全国体育教练员注册管理办法》(体竞字〔2015〕84号),将于2016年1月开始实施。为了落实好教练员注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教练员注册管理工作的认识
体育总局实施全国教练员注册,目的是为规范全国体育教练员管理,动态掌握教练员信息变化情况,加快教练员综合素质培养,提高我国教练员执教水平。各单位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高度重视教练员注册管理工作,认真学习研究《全国体育教练员注册管理办法》,提高对教练员注册管理工作的认识,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此项工作。
二、制定《全国性各单项体育协会教练员注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全国体育教练员注册管理办法》已明确全国教练员注册的目的宗旨、适用范围、基本条件、职责分工、注册方式、注册类别、管理内容等。各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要结合本项目教练员特点和项目管理发展趋势,深入研究,系统设计,于2015年12月前制定完成《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教练员注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布实施,并报体育总局备案。
三、建立《全国体育教练员注册信息系统》
体育总局竞体司将研究建立《全国体育教练员注册信息系统》。注册信息系统可为各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教练员注册管理工作提供服务。各有关单位亦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与工作需要自行建立教练员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四、省、区、市等注册单位要制定教练员注册管理规划
各省(区、市)育局,解放军体育主管部门、行业体育协会等注册单位,要按照总局《全国体育教练员注册管理办法》和《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教练员注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具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和本行业所属教练员注册管理办法,落实好教练员的注册管理工作。
体育总局竞体司将依据《全国体育教练员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对此项工作的监督与检查,保证此项工作按时完成。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5年7月24日